中演协回应警示名单为何有艺人 引发行业自律新思索
最近,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的网络主播警示名单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,尤其是为什么名单中会出现知名演员这样的艺人。像“吴亦凡”、“郑爽”、“张哲瀚”等名字被列入名单,不少朋友感到困惑甚至有些疑问:这些艺人本来活跃在影视领域,为什么会被列入一个专注网络直播的警示名单呢?作为一名关注行业动态的人,我想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,分享一些从官方回应里整理出来的观察和领会。
要领会“中演协回应警示名单为何有艺人”,得先弄明白这个名单到底是怎么来的。按中演协网络表演(直播)分会负责人的介绍,这类名单是通过会员单位推荐,再经过内容审核专家评议和会长联席会共同审议,通过后才会正式公布。换句话说,不是谁说了算,而是通过一套较为严谨的行业自律流程形成的。
需要补充的是,名单的主要目的就是联合抵制违法违规、失德失范的人员,防止他们在网络直播领域转移阵地,继续借助新渠道影响公众。这一点,我觉得挺有现实意义。举个例子,某些艺人如果由于行为难题暂时在传统影视行业遭遇“封杀”,但他们可能会试图通过直播、短视频等平台“死灰复燃”,这就成了行业和社会的一个隐患。相当于有人由于公共场所的违规操作被罚了,但他又想换个地方继续做,明面上看是“转场”,其实对整个市场环境没有好处。
中演协是根据民族相关法律法规,以及文化旅游部业务指导,依法开展行业自律的。协会把“行业自律”放进了章程,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指示,推进行业诚信建设、重视职业道德。这说明,不论是网络主播还是传统艺人,都不能由于平台不同、形态不同,就脱离了行业行为规范。艺人在被列入警示名单时,并非只是网络主播身份,而是基于其整体违法失德行为对行业的影响。
现在可以想象,中演协这个列表有点像学校的“黑名单”,用来提醒和警示大家:这些同学虽然可能换座位或者换班级,但曾犯过错,还得注意,这样才能防止难题被掩盖。名单里有艺人,不是针对艺人不好,而是提醒业界别给了“难题人员”继续违规的机会。名单只在会员单位范围内生效,会员单位会基于自愿规则决定是否与相关人员合作。
当然,行业自律并不是法律强制,性质更像一个“协会共识”,靠会员单位自觉遵守。说起来,对艺人进行这么严格的自律,也存在不少局限。比如,评议人员来自不同社会领域,有律师、教师、学者等,这样可以比较全面和公平,但评议的结局还是需要会员单位的认可才能生效。由此可见,如果某家会员单位出于商业考虑,可能不执行抵制,这种情况下名单的效果就受影响,毕竟行业自律没有强制执行力。
从经验来说,监管和自律往往需要两者配合,光靠行业自律很难做到百分之百公平公正,也可能存在争议。被列入名单的艺人还可以申诉,这体现了一定的程序正义。当前的主流技巧尚未完美解决所有难题,像跨平台、跨行业的难题依然复杂。大家可以想象,一部很受欢迎的影视剧由于某位主演被列入警示名单,相关平台或经纪公司会怎样调整合作关系,这其中比单纯直播平台的措施更复杂。
我个人觉得,对于关注文化娱乐行业的我们来说,领会“中演协回应警示名单为何有艺人”的背后逻辑,有助于更理性看待行业自律的重要性。艺人的行为影响广泛,不能仅仅由于换个领域就被放过。我们也可期待未来,中演协会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基础上,更加完善自律机制,推动演艺和直播等多元文化领域的健壮进步。
聊到这儿,你有没有发现,行业自律其实有点像给社会生活设置的安全带。虽不能完全避免“车祸”,但至少遇到意外时有缓冲,保护大家不至于受伤太重。希望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以及公众,都能参与到这种共建共守的气氛中来。毕竟,我们都希望看到一个更干净、更有温度的娱乐全球。
